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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学校科技计划项目库暨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基本科研计划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7 作者: 点击量:

校有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发展的部署,全面提升省属公办本科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及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辽宁高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沈阳工程学院《高质量发展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有关要求,开展本次科技计划项目库征集工作。

一、项目类别

我校基本科研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以及我省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22个千亿级产业集群的技术需求,鼓励学校教师和优秀学生依托能源电力行业优势,以培育国家级项目和破解产业难题为目标开展选题工作。项目分为青年项目、面上项目、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研究生创新发展项目、先导计划创新发展项目。

(一)青年项目:鼓励青年教师瞄准世界科学发展前沿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开展学术思想新颖的前瞻性与基础研究。

(二)面上项目:围绕学校重点学科、优势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领域,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在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相关领域积极开展基础性、支撑性、战略性及应用性研究。

(三)科技创新团队项目:支持整合已有的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团队资源,持续培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学术领军人才和科研骨干,提高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挖掘潜力,支持优秀人才牵头组建跨学科创新团队,促进多学科交叉与融合,培育新的科技增长点;支持具有较强原始创新能力和潜力的青年人才组建新的创新团队,设立重点科研任务开展科学研究。

(四)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围绕我省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千亿级重点产业集群建设的创新需求,充实国家级和省级以上科研平台现有研究领域或开展新的研究方向;支持各科研平台整合资源,发挥集群效应,共同培育国家级科研平台而进行的研究工作。

(五)研究生创新发展项目:支持在校研究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以提升学生的基本科研能力。

(六)先导计划创新发展项目: 紧密围绕“电、碳、辽”领域,面向服务振兴导向、市场需求导向,发挥学校能源电力行业特色优势,开展行业企业关键共性技术和现代工程技术的攻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征集通知另行发布)

二、有关要求

(一)关于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或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须是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关于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三)关于申报时间。

请各负责人填写下表中相应附件,由各部门汇总后将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材料统一提交至科技处,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下班前。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世巍

联系电话:5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