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我校清洁燃烧与储能技术中试基地被辽宁省科技厅和沈阳市科技局认定为辽宁省和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我校被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认定为辽宁省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我校国家大学科技园被辽宁省人社厅认定为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成功认定4项重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现了省、市政府主管部门对我校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的充分肯定,标志着我校在“产教融合、科创融合”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近年来,在学校党委正确领导下,全校上下团结一心,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的趋势,抢抓辽宁“双碳”战略发展机遇,坚持系统布局和“四个面向”,在能源电力和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领域,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校体制,通过制定出台《沈阳工程学院服务振兴技术创新研发先导计划暂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激励制度,推进学校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着力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等公共技术重要服务平台建设,更好地发挥学校国家大学科技园在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方面作用。2022年,学校科研经费年度到款额突破7000万元;我校国家大学科技园累计孵化科技企业200余家,其中获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等20余家,驻园企业累计转化我校专利技术50余项,促成40余项科技成果在能源电力企业推广应用,产生经济社会效益数十亿元。
接下来,我校将以“三基地一中心”获批为契机,继续做好两个体系的完善工作:一是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科创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我校省内唯一能源电力类特色高校的优势,凝练和打造一批地方和行业急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大电力”科研方向,力争建成支撑辽宁振兴发展的一流特色学科1—2个,能源动力领域相关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通过校企政协同,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以先进技术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二是建设“研试产销一体化”市场运管体系,在“研”方面,依托我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充分整合校内外相关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资源,完善我校知识产权资本化服务体系;在“试”方面,依托我校省、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实行学校事业法人和企业公司法人相结合的“双轨制”管理模式,有效破解能源电力企业中试验证难题,倾力打造能源电力行业和科技型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产”方面,依托我校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参照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模式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力争产出更多符合辽宁“双碳”战略需要的技术工艺包和成套方案;在“销”方面,依托我校国家大学科技园,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红利,充分激活我校科技及人才资源优势,打造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能源电力行业新技术新成果的辐射源和产学研高效紧密融合的经济实体。
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吹响了我校高质量发展的号角,沈阳工程学院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双碳”目标,将“三基地一中心”建设成为能源电力领域科技企业孵化地、研发类企业的集聚地和区域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地,向着国家和区域创新战略关键领域发起新一轮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