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沈阳工程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权项目竞争性比选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6 作者:总务处 点击量:

一、委托管理概况

沈阳工程学院(委托方)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人左右,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学生食堂三个,为全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本次比选学生一食堂一楼和二楼、二食堂一楼和二楼委托经营权,分为4个标的(每个标的面积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

(一)委托经营管理内容:

标的一:学生一食堂一楼(面积约2000㎡),不含学生服务社(超市)。

标的二:学生一食堂二楼(面积约2200㎡)。

标的三:学生二食堂一楼(面积约2000㎡),含民族餐厅。

标的四:学生二食堂二楼(面积约2200㎡)

食堂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预包装饮料(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冷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

(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合同期限为三年(2024年7月21日至2027年 7 月委托方放暑假止),一年一签订。合同期内,委托方每年6月组织对被委托方进行“综合测评”,测评满意率在75%(含75%)以上,合同继续执行;达不到75%,直接终止合同。

(三)本项目四个标的,被委托方可自愿选择,最多选择两个标的,排出先后顺序(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兼投不兼中。比选采取网上公开邀请、自愿报名比选、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

(四)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

、被委托方的资格条件

(一)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餐饮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目前正在经营服务高校食堂且有经营服务高校食堂三年以上(含三年)经历的,并且是独立经营管理面积在1000㎡(含1000㎡)以上(提供甲方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四)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食品、消防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出具由现在经营管理所在高校开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比选。

(六)截止到2024年7月放暑假前,在沈阳工程学院委托经营合同未到期的餐饮公司,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三、委托管理费及相关费用结算方式

(一)委托管理费(委托维护资产使用费、采暖费等)

委托管理费收取及结算方式:固定费用+浮动费用。

1、固定费用按年度收取。一食堂每层/每年为30万元起,不高于50万元,二食堂每层/每年为20万元/年起,不高于40万元,固定费用额以被委托方最后报价金额为准。每年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自动解除合同。

2、浮动费用每月一结算。收取额度为被委托方每月经营收入总额的4%,经营收入以就餐卡机计量清单为准。学生二食堂一楼民族餐厅按4%收取,不收取固定费用。

(二)其它费用:被委托方承担经营管理面积内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维修、维护、人员工资及保险等一切费用。

四、履约保证金

(一)被委托方应在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否则视为放弃比选。如履约期内无违反合同行为、无法律纠纷的,合同到期且场地按委托方要求腾空后起30日内无息返还。

(二)履约保证金的使用。用于被委托方出现以下(包含但不限于)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规定、没有按约定履行合同、经营管理期内不正常营业、擅自分包或转包,给委托方和师生造成损失等的补偿。

(三)如被委托方中途撤出或停止营业,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五、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7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7月1日下午16:00报名截止。

(二)报名时需递交的材料:

1、报名时,被委托方代表必须是法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代表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高校经营管理食堂的合同原件、年限、面积及无安全责任事故等证明材料(须加盖经营管理高校的有效公章)。

(三)报名材料递交方式: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沈阳工程学院总务处402室,材料接收人:汪萍。电话024-31974455。

(四)委托方对被委托方报名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通过后,发放《沈阳工程学院学生一、二食堂邀请委托经营管理比选文件》《沈阳工程学院学生食堂操作间平面布置图》等材料,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六、探勘现场及项目说明会时间(北京时间)、地点

(一)探勘现场时间:2024年7月3日(周三),上午9:00。

(二)探勘现场集合地点:沈阳工程学院学生一食堂一楼门前。

(三)项目说明会时间:2024年7月3日(周三)上午10:00。

(四)项目说明会地点:沈阳工程学院总务处三楼会议室。

七、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比选文件截止及比选时间:2024年 7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二)参加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不按时参加比选会议的被委托方将视为放弃此次比选项目。

(三)递交比选文件方式:要求现场递交,不接受其它方式。

(四)比选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党胜利 024-31974101 周宇 024-31974106。


总务处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