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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轮巡察情况反馈会

发布日期:2023-07-05 作者:党委巡察办公室 文/宣传部 摄 点击量:

按照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6月30日,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电力学院党委情况反馈会、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总务处党总支情况反馈会分别在校部420会议室和宾馆一楼会议室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纪委书记郝华出席会议,巡察办、巡察组有关同志,电力学院、总务处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会议均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主持。

会上,一组组长李乃忠、二组组长刘闯分别向电力学院党委、总务处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就问题整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郝华代表领导小组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正确认识和对待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被巡察单位要把本次巡察工作当作全面检验工作成效和强力推动事业发展的机会,及时认清自身工作存在不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机,切实提高工作实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用务实管用的举措,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肩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对反馈问题对号入座、深刻剖析、主动认领;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不走偏、不走样;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检查、见成效;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举一反三,注意总结经验,抓好建章立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巡察办要强化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促进整改事项落实到位。在集中整改阶段,党委巡察办要通过书面审、现场听、实地看、重点核以及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被巡察单位要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本单位内部以一定方式向全体教职工通报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电力学院党委书记王隽、总务处党总支书记魏广民在反馈会最后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