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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党纪学习教育第3期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发布日期:2024-05-21 作者:宣传部 文/摄 点击量:

5月21日上午,沈阳工程学院党纪学习教育第3期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在校部319会议室召开。全体校领导、党委常委、党委委员,部分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院长、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党委书记王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希同志在南京大学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马胜凯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党委常委、党委统战部部长戴建陆领学《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注入强劲动力》,教务处处长尤福财领学《习近平总书记话语中的“新质生产力”》。党委副书记方鸿志,机械学院党总支书记赵大鹏,研究生部主任叶鹏,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孙强,电力学院院长赵毅,能源与动力学院院长潘宏刚分别围绕相关内容,结合各自分管与负责工作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5月21日上午,学校召开党纪学习教育第3期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党委书记王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就全校上下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守组织纪律提出四点要求。

第一,在学纪知纪上下功夫。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自觉执行党组织的决定、服从组织安排,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坚强保证。全体党员要原汁原味学、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重点掌握党的各级组织之间、组织与组织层面、党组织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组织纪律的规范和处理。

第二,在明纪守纪上知敬畏。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监督,强化组织、抓实学习、科学管理,切实保障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廉政方面履行好一岗双责,管控好廉洁风险。全体党员对于党的纪律处分规定要做到熟知应知且运用自如,划清“可为”与“不可为”的分界线,坚持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第三,在掌握要义上强党性。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政治生活中的运用。全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要依法民主、集体决策,集思广益、接受监督,科学运用、准确运用,发挥民主集中制的效能。运用好、发挥好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第四,在实践要求上见行动。今年新一轮干部聘用是对学校党委、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纪律的一次集中检验。全校各级党组织在干部的选拔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在识人选人用人培养人方面下功夫,守住纪律底线,树立好的风气、好的导向,形成好的氛围,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干部保证。